“吉林大学余瑞璜基金”由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负责管理,以基金本金产生的利息及增值收入作为奖励资金,旨在激励物理学院广大优秀师生为建设一流物理学科作出贡献。
为支持基金运行发展,现面向国内外吉大物理校友及关心和支持吉林大学物理学科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募集捐款。捐赠方将捐赠款汇入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账户,由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出具捐赠统一票据、颁发《吉林大学捐赠证书》。
●捐赠账户信息●
户名: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
人民币账号:220013127000598888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吉新支行
汇款请注明用途:吉林大学余瑞璜基金
余瑞璜简介
余瑞璜,1906年4月3日,生于江西省宜黄县,著名物理学家,国际顶尖的晶体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1937年在国际晶体学大师、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W.L.布拉格指导下获得博士学位。1938年,回国任教。1952年,领导创建了东北人民大学物理系(现吉林大学物理学院),并任首届系主任。他创建了中国第一个金属物理专业,培养了中国科学院院士陈佳洱、宋家树、王世绩等一批国家栋梁之材。
吉林大学余瑞璜基金管理办法
(2019年6月1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报答和回馈母校的培养,支持物理一流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培养物理优秀人才,由物理校友倡议发起,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批准,在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下设立吉林大学“余瑞璜”基金(以下简称余瑞璜基金)。
第二条 余瑞璜基金为非限定性基金,一般以基金每年产生的利息及增值收入作为奖励资金。
第三条 为做好校友基金的募集、捐赠工作,强化基金的管理、监督和规范使用,依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金的募集
第四条 余瑞璜基金面向吉林大学的国内外校友及支持物理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募集。募集尊重校友个人意愿,以单位或个人名义自愿捐赠,校友捐赠重在参与,捐赠数额、时间不限。
第五条 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负责余瑞璜基金的日常管理及接受捐赠工作,设立独立科目,单独核算。
第六条 捐赠方与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签署捐赠协议,填写《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捐款立项登记表》,将捐赠款汇入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账户,由基金会出具吉林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捐赠账户信息:
户 名: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
人民币账号:2200131270005988888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吉新支行
汇款请注明用途:吉林大学余瑞璜基金
第七条 凡为余瑞璜基金捐款的个人、单位和组织,吉林大学将给予感谢,具体参照《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接受捐赠管理办法》规定。所有捐款者的姓名、单位及捐款金额,学校将造册存档,经捐赠者本人同意后,给予宣传报道。
第三章 基金的用途
第八条 余瑞璜基金将设立:在校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基金;青年教师发展与奖励基金;在教学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奖励基金。
第四章 基金的管理
第九条 余瑞璜基金由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负责管理,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物理校友代表、学校相关部门和物理学院负责人组成,决定基金的使用。
第十条 余瑞璜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余瑞璜基金的募集,完善基金管理办法和捐赠程序,建立完整的捐赠档案。
(二)负责余瑞璜基金的使用,提出基金每年的奖金数额建议,审定奖励人选。
(三)负责每年定期向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报告基金运行与使用情况。按照民政部《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的要求进行信息公布。
第十一条 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对余瑞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定期听取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基金运行与使用情况的报告;审议和批准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基金投资事项。
第五章 基金的终止
第十二条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需要终止余瑞璜基金时,由基金管理委员会写出基金终止论证报告,提交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经充分论证确定。
第十三条 基金终止后的剩余资产,由余瑞璜基金管理委员会会同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协商处置,原则上用于支持吉林大学物理学科的发展。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吉林大学教育基金会和余瑞璜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